分卷阅读160  女帝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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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突。’”

[96]《后汉书·耿弇列传第九》:“(耿)秉字伯初,有伟体,腰带八围。博通书记,能说《司马兵法》,尤好将帅之略。以父任为郎,数上言兵事。常以中国虚费,边陲不宁,其患专在匈奴。以战去战,盛王之道。显宗既有志北伐,阴然其言。”

[97]《韩非子·说难第十二》:“昔者郑武公欲伐胡,故先以其女妻胡君以娱其意。因问於群臣:‘吾欲用兵,谁可伐者?’大夫关其思对曰:‘胡可伐。’武公怒而戮之,曰:‘胡,兄弟之国也。子言伐之,何也?’胡君闻之,以郑为亲己,遂不备郑。郑人袭胡,取之。”

[98]《论语·阳货篇第十七》:“子曰:‘色厉而内荏,譬诸小人,其犹穿窬之盗也与?’”

[99]《荆钗记》讲述的是王十朋和钱玉莲的爱情故事。最初是一出南戏,后来被改编成越剧和京剧等剧种。

[100]挈瓶之智,守不假器:挈瓶,汲水用的小瓶。仅有一点挈瓶汲水的浅薄见识就能守住汲器不外借。比喻慎其所有,忠于职守。陈寿《三国志·魏志·田豫传》:“夫挈瓶之智,守不假器。吾既受之矣,何不急攻乎?”

[101]《易》曰:“智小而谋大,力少而任重,鲜不及矣。”

[102]《韩诗外传》:“妇人有五不娶:丧妇之长女不娶,为其不受命也;世有恶疾不娶,弃于天也;世有刑人不娶,弃于人也;乱家女不娶,类不正也;逆家子不娶,废人伦也。”

[103]《后汉书》:“皎皎练丝,在所染之。”

[104]《墨子·所染》:“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:染于苍则苍,染于黄则黄。所入者变,其色亦变;五入必而已则为五色矣。故染不可不慎也!”

[105]《诗经·国风·豳风·七月》

[106]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君子之爱人也以德,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。”

[107]《后汉书·隗嚣公孙述列传第三·隗嚣传》:“慕乐德义,思相结纳。昔文王三分,犹服事殷。但弩马铅刀,不可强扶。数蒙伯乐一顾之价,而苍蝇之飞,不过数步,即托骥尾,得以绝群。”

[108]《汉书·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·陈汤传》:“今汤亲秉钺,席卷喋血万里之外,荐功祖庙,告类上帝,介胄之士靡不慕义。以言事为罪,无赫赫之恶。《周书》曰:‘记人之功,忘人之过,宜为君者也。’夫犬马有劳于人,尚加帷盖之报,况国之功臣者哉!”

[109]《论语·雍也》:“子谓仲弓曰:‘犁牛之子骍且角,虽欲勿用,山川其舍诸?’”优秀之人的才华一定不会被埋没。

[110]《后汉书·申屠刚鲍永郅恽列传第十九》:“虽有明圣之姿,犹屈己从众,故虑无遗策,举无过事。夫圣人不以独见为明,而以万物为心。顺人者昌,逆人者亡,此古今之所共也。”

[111]甘昭公,即周襄王的弟弟王子带。初有宠于惠后,将立为王,未及而卒。甘昭公奔齐。周襄王复之。后以狄师攻襄王,王出逃到郑国。

[112]梁孝王是汉景帝的弟弟,窦太后的少子。汉景帝爱弟弟,赐天子旌旗,出警入跸。景帝曾当着窦太后的面说要传位给梁孝王,后来袁盎进谏,遂不许。梁孝王便让人刺杀了袁盎。

[113]郑玄(公元127-200年),字康成,北海高密人,遍注儒家经典,以毕生精力整理古代文化遗产,为汉代经学的集大成者。

[114]《汉书·窦田灌韩列传第二十二》:“(韩)安国曰:‘……治天下终不用私乱公。语曰:虽有亲父,安知不为虎?虽有亲兄,安知不为狼?……’”

[115]《汉书·袁盎晁错传第十九·袁盎传》:“上从霸陵上,欲西驰下峻阪,盎揽辔。上曰:‘将军怯邪?’盎言曰:‘臣闻千金之子不垂堂,百金之子不骑衡,圣主不乘危,不侥幸。今陛下骋六飞,驰不测山,有如马惊车败,陛下纵自轻,奈高庙、太后何?’上乃止。”

[116]《书》曰: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”

[117]秦宣太后,又称芈八子,楚国人,秦昭襄王之母。秦昭襄王即位之初,宣太后主政。执政期间,攻灭义渠国,一举消弭秦国的西部大患。义渠是东周时期活跃于泾水北部至河套地区的一支古代民族,长期与秦国发生战争。秦昭襄王继位时,义渠王前来朝贺,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,生下两子。后宣太后引诱义渠王入秦,杀之于甘泉宫。秦国趁机发兵攻灭义渠,在义渠的故地设立陇西、北地、上郡三郡。

[118]出自《梦溪笔谈·乐律志二·声同共振》,说的是琴弦共振的物理原理。原文为:“古法,钟磬每虞十六,乃十六律也。然一虞又自应一律,有黄钟之虞,有大吕之虞,其他乐皆然。且以琴言之,虽皆清实,其间有声重者,有声轻者。材中自有五音,故古人名琴,或谓之‘清徵’,或谓之‘清角’。不独五音也,又应诸调。余友人家有一琵琶,置之虚室,以管色奏双调,琵琶弦辄有声应之,奏他调则不应,宝之以为异物,殊不知此乃常理。二十八调但有声同者即应;若遍二十八调而不应,则是逸调声也。古法,一律有七音,十二律共八十四调。更细分之,尚不止八十四,逸调至多。偶在二十八调中,人见其应,则以为怪,此常理耳。此声学至要妙处也。今人不知此理,故不能极天地至和之声。世之乐工,弦上音调尚不能知,何暇及此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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