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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53]《史记·樗里子甘茂列传第十一》:“齐使甘茂于楚,楚怀王新与秦合婚而驩。而秦闻甘茂在楚,使人谓楚王曰:‘愿送甘茂于秦。’楚王问于范蜎曰:‘寡人欲置相于秦,孰可?’对曰:‘臣不足以识之。’楚王曰:‘寡人欲相甘茂,可乎?’对曰:‘不可。夫史举,下蔡之监门也,大不为事君,小不为家室,以苟贱不廉闻于世,甘茂事之顺焉。故惠王之明,武王之察,张仪之辩,而甘茂事之,取十官而无罪。茂诚贤者也,然不可相于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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